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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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的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5日

  城市人民政府应作为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责任主 体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排水道路交通园林水文等职能部门在各相 关规划编制过程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建设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应创新规划理念与方法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作为新型城镇 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应开展低影响开发专题研究结合城生态保护、 土地利用水系绿地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因地制宜地 定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降雨量目标制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 水系统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并将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城市水系、 排水防涝、绿系统、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详见本章第三节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低影响开发的总体要求和控制目 标,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相关内容纳入其分区规划。

详细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 (专业规划确定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因地制宜落实涉及雨水 排等用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 分解和明各地块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 绿色屋率等低影响开发主要控制指标,指下层级规划设计或地块出让与开 发。

有条件的城(新区可编制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的雨水控制与利用专项规 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不同 的控制目标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控制雨水系统利用数字化模型分析等 方法分解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细化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要点供各城市规划 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时参考落实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内容建设时序 金安排与保障措施也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积极探索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 作为城市水系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城市和绿色建筑作为国家绿色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基内容对我国 未来城市发展及人居环境改善有长远影响应将低影响开发控制目纳入生态城 评价体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及其下


沉深、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标进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