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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将纳入佛山“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22日,佛山市召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佛山市长鲁毅要求加快推进现有的7个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工作,把海绵城市建设纳入佛山市以及五区的“十三五”规划当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透的城市发展方式。

目前,佛山已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按组团式发展,选定了佛山新城、禅城区绿岛湖片区、南海三山新城片区、顺德区中心城区、高明西江新城、三水区云东海片区和佛科院新校区7个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总面积超过76平方公里。

“按此计算,佛山已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2020年建成区面积占比20%的标准要求。”佛山水务局局长李永生说。但他也表示,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是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这对佛山是个不小的挑战。

会议现场,鲁毅要求佛山市和五区接下来将海绵城市建设更好地体现在“十三五”规划中,同时抓好7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片区分类研究与考核。此外,要充实海绵城市项目库,并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用地要素问题,推动多元化市场融资,探索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