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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分三步走建设海绵城市 建成区70%降雨将就地消纳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获西安市政府批复,《方案》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近、中、远期目标,提出“十三五”期间,西安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8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将达到目标要求。
今年,西安将高新区、常宁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和洪庆新城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2017年,全市各区将选取各自试点项目,重点选择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绿地广场、市政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公建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2018年末,试点区域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城市内河防洪标准达到自排50年一遇、抽排雨洪同期20年一遇。2018年年底,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全面展开。

根据《方案》要求,西安市将结合“十三五”规划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编制海绵城市年度建设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城建计划,建设海绵型建筑、小区、公园和绿地广场等项目,全面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模式,完善海绵城市建设。

同时,将重点考虑雨水蓄集,在城市各层级水系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

据介绍,西安建设海绵城市主要是通过建设海绵型道路、管网,逐步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优化排水调蓄管网建设,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等场所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和透水路面,因地制宜推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推行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